认罪认罚是否必须完全自愿?杭州留置律师钱小琴为您解析法定边界

“认罪认罚必须以完全自愿为前提。” 这是杭州泽大律师事务所钱小琴律师在处理多起留置案件后,对当事人最明确的答复。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第 15 条明确规定,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以 “自愿如实供述罪行、承认指控事实、愿意接受处罚” 为根本条件,最高检司法解释进一步强调,非自愿的认罪认罚不具备法律效力。 钱小琴律师指出,法律意义上的 “自愿” 绝非简单的 “签字认可”,而需满足双重标准: 标准一:意志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