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95条解读:未成年人、残障人士做监察证人,享有特殊保护

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95条解读:未成年人、残障人士做监察证人,享有特殊保护

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95条解读:未成年人、残障人士做监察证人,享有特殊保护

特殊群体如果接到监察机关通知,要做证人,家长们,你们是不是心里会犯嘀咕:孩子要去做证人,单独面对调查人员,我们家长能不能在场?聋哑人或者听不懂本地语言的人接受询问,会不会没人翻译,笔录和自己说的不一样,该怎么办?

请听好,其实法律有专门的保护规定。新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95条,核心就是“平等取证+特殊保护”。未成年人、聋哑人、不通晓当地语言的证人,在理解和表达上存在客观障碍。这一条就是为了消除沟通壁垒,防止因为生理、年龄原因导致证言失真,保障证人能够真实、完整表达自身所见所闻。这是法律给弱势群体设置的程序保护伞。

一、询问未成年人证人:法定代理人或相关人员必须到场

原则上必须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。如果无法通知或者监护人不能到场,要安排其他成年亲属、学校、社区代表等到场。询问结束后,到场人员要在笔录上签名,且到场情况也会如实记入案卷。

二、询问聋、哑证人:必须安排专业手语翻译

必须安排通晓手语的翻译人员参与问话。同时,笔录中会详细写明证人的聋、哑情况以及翻译人员的具体信息,确保沟通无障碍。

三、询问不通晓当地语言的证人:依法配备翻译并签字确认

依法配备翻译人员。询问完毕后,翻译人员必须在笔录上签名确认,以保障证言的准确性。

四、律师温馨提示:核对笔录,保障合法权益

需要重点提醒的是:翻译人员必须如实转达您的原话,不能替您做主观判断。如果您或者家人对询问程序不熟悉,担心权利没有得到保障,可以提前咨询专业律师。律师可以帮助确认办案流程是否合规,保障您正常表达的权利。此外,笔录签字前务必仔细核对内容,如有出入,请当场提出修改。

法律不会要求所有人在同等压力下陈述。面对未成年人、残障等特殊证人,监察询问必须配套相应的保障措施。程序上的照顾,就是为了让每一位证人都能安心、如实说出事实。

我是钱小琴,专注纪检监察,专注留置,专注职务犯罪辩护,致力于为职务案件相关人员提供精神力量与解决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