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把受贿的200万买了套房,写家人名字”能保住吗?

听我说,某局局长,收了贿赂200万。他心想:现金太扎眼,不如买套房,写儿媳名字,这样查不到我头上吧?于是用这200万全款买了套房,登记在儿媳名下。 这房子不在局长名下,如果东窗事发,能保住吗? 答案写在这贪腐新规的第二十三条:法律追的不是形式,是实质。这里面具体有哪些重点呢?一共有五个重点。 追缴的基本原则是:一般应当追缴原物。比如这收了房屋,就追这房屋。 但如果原物已经没了?比如把收了的一套房子

从杨某到胡某:洗钱罪司法认定正在悄悄收紧

听我说,我是专注纪检监察,专注留置,专注职务犯罪辩护的钱律师。 前面我们讲了一个北京高院白皮书中的杨某受贿,用别人的银行卡接收贿赂款,然后自己取现消费的行为,最后认定了受贿罪+洗钱罪二个罪,进行数罪并罚。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。 其实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曾宣传过另一个案子,当时被称为全国首例反洗钱案例,胡某案。 案子具体情况是这样的:这个胡某,是北京市某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。他利用职务便利,收了

从北京高院白皮书杨某案看贿赂犯罪+洗钱罪,别当最后一个知道的人

听我说,我是专注纪检监察,专注留置,专注职务犯罪辩护的钱律师。 2021年3月,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对《刑法》第一百九十一条“洗钱罪”做出修改,将“明知”删去,由此首次将上游七类犯罪行为人的“自洗钱”行为纳入刑罚范围,这上游七类中有一类是职务案件中的贪污贿赂犯罪。这意味着,行为人如果有贪污贿赂行为,若通过转移、转换、隐匿等方式“清洗”赃款,同时会‌构成洗钱罪,二罪并罚‌。 在我们北京高院白皮书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