挪用资金罪的前世今生:一部写满民企血泪的活法典——专为奋斗在路上的民企人量身打造 你有没有想过这么一个问题——同样是拿了公司的钱,为什么放在国企领导身上,叫“挪用公款”;放在民企人身上,叫“挪用资金”? 多一个字,少一个字,差的可不只是称呼那么简单。 差的是——一个可能判无期,另一个最高是有期。这就是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之间那道看不见的“鸿沟”。 今天我们花四分钟,梳理挪用资金罪的立法嬗变全过程,你就会看到一个国家迟来却掷地有声的回应。 时间拉回改革开放之初,1979年,新中国成 其它 江建律师 2026-07-18 6 热度 0评论
从杨某到胡某:洗钱罪司法认定正在悄悄收紧 听我说,我是专注纪检监察,专注留置,专注职务犯罪辩护的钱律师。 前面我们讲了一个北京高院白皮书中的杨某受贿,用别人的银行卡接收贿赂款,然后自己取现消费的行为,最后认定了受贿罪+洗钱罪二个罪,进行数罪并罚。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。 其实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曾宣传过另一个案子,当时被称为全国首例反洗钱案例,胡某案。 案子具体情况是这样的:这个胡某,是北京市某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。他利用职务便利,收了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026-05-20 5 热度 0评论
从北京高院白皮书杨某案看贿赂犯罪+洗钱罪,别当最后一个知道的人 听我说,我是专注纪检监察,专注留置,专注职务犯罪辩护的钱律师。 2021年3月,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对《刑法》第一百九十一条“洗钱罪”做出修改,将“明知”删去,由此首次将上游七类犯罪行为人的“自洗钱”行为纳入刑罚范围,这上游七类中有一类是职务案件中的贪污贿赂犯罪。这意味着,行为人如果有贪污贿赂行为,若通过转移、转换、隐匿等方式“清洗”赃款,同时会构成洗钱罪,二罪并罚。 在我们北京高院白皮书公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026-05-19 4 热度 0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