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95条解读:未成年人、残障人士做监察证人,享有特殊保护

特殊群体如果接到监察机关通知,要做证人,家长们,你们是不是心里会犯嘀咕:孩子要去做证人,单独面对调查人员,我们家长能不能在场?聋哑人或者听不懂本地语言的人接受询问,会不会没人翻译,笔录和自己说的不一样,该怎么办? 请听好,其实法律有专门的保护规定。新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95条,核心就是“平等取证+特殊保护”。未成年人、聋哑人、不通晓当地语言的证人,在理解和表达上存在客观障碍。这一条就是为了消除沟通

作证不必慌,法律为你撑起保护伞——新《监察法》第22条详解

作证,不仅是公民义务,更是法律的明确要求。很多人担心:“作证会不会惹麻烦?被询问是不是很麻烦?” 新《监察法》第22条给出了明确答案:作证有规矩,询问有尺度,安全有保障。监察机关通过规范、文明、人性化的询问程序,还原真相,守护正义。 知情必须如实陈述,作假证、伪证不仅违法,还将面临法律严惩。干扰调查、隐瞒真相,必将承担相应责任。 监察机关启动询问程序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,依法依规进行,绝不随意打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