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督者谁来监督?《监察法》第60条揭秘:人大如何给监委戴上‘紧箍咒’! · 核心定位: 法律规定,各级监察委员会必须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。这不是可选项,而是法定的、必须履行的责任。 · 宪法根基在于: 我们的《宪法》明确规定,监察委员会由人大产生,对它负责,受它监督。这从国家根本法的层面,确立了人大与监委的“产生与被产生、监督与被监督”的关系。 · 终极权力是: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,作为国家权力机关,拥有选举和罢免本级监委主任的至高权力。这是人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025-12-03 46 热度 0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