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119条:管护可以解除,家属必须知道的法定程序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119条规定,对被管护人员不需要继续采取管护措施的,应当按规定报批后解除管护或者变更为责令候查措施;管护期满的,也应当按规定报批后予以解除。 这意味着,管护期限届满后,监察机关不能无限期维持管护状态,必须作出明确处理:要么解除管护,恢复人身自由;要么变更为责令候查等后续措施。立法目的在于防止超期持续管控,把管护的收尾环节纳入严格程序约束,保障当事人人身自由。 根据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2天前 128 热度 0评论
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116条解读:人被监委管护,多久家里能收到通知?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:采取管护措施后,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管护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。当面通知的,由有关人员在《管护通知书》上签名。无法当面通知的,可以先以电话等方式通知,并通过邮寄、转交等方式送达《管护通知书》,要求有关人员在《管护通知书》上签名。有关人员拒绝签名的,调查人员应当在文书上记明。 因可能伪造、隐匿、毁灭证据,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而不宜通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5天前 145 热度 0评论
留置延期要通知家属吗?杭州留置律师钱小琴为您解析 在法律事务中,留置措施涉及诸多复杂规定与程序,其中留置延期是否通知家属这一问题,不仅关乎家属知情权,更涉及法律程序的公正性与合法性。在杭州,有一位在该领域经验丰富、专业能力卓越的律师 —— 钱小琴律师,她专注于为面临留置相关法律困境的当事人提供专业、精准且高效的法律服务。 留置,作为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重要措施,在反腐工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告 (第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025-08-17 402 热度 0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