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94:证人被监委询问,这些权利千万别白白放弃 接到监察机关询问通知的证人们,听我说,你们接到监察机关通知询问,心里有没有这些疑问:我能不能和其他证人一起接受问话?对方监察机关只有一个人来询问我,这合法吗?会不会不告诉我权利就直接做笔录?最要命的是,你们担不担心调查人员透露别人的口供,自己会被带偏说错话,重重疑问搞得自己压力山大。 这新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94条,核心是用程序规则保证证言真实,同时保护证人。个别询问是防止证人之间互相影响、串证;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1小时前 13 热度 0评论
逐条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90条解读:公职人员与企业老板被讯问,这些权利千万别白白放弃 公职人员、企业老板,听我说,一遇到监察讯问,你们是不是会瞬间感觉慌乱,心里同时又空空的,没有底?那种慌与空的感觉交织,有的是来自于不懂流程、不知自身权利,有的是来自于不敢辩解、不会应答,有的则是担心错过自首、立功的机会,还有的则是怕被不当问话,遗漏申辩,心里的那种委屈讲不出来,无处说理。 监察讯问其实不是无规则审查。新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九十条就是用来规范讯问调查流程的,它的核心是规范公权力,保障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4天前 6 热度 0评论
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88条:面对监察讯问,如何正确理解“如实供述”? 被调查人和家属们,听我说,你们有没有一听到“讯问”两个字,瞬间就慌了,脑子一片空白,不知道哪些话该说、哪些不能说? 有人会走两个极端,要么一味硬扛拒不开口,要么滔滔不绝盲目交代,最后都容易给自己埋下不利后果。很多家属是只能干着急,却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帮到亲人。 新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八十八条,核心讲的是监察机关讯问涉嫌职务犯罪被调查人的法定权限。讯问区别于普通询问,对象已经锁定涉嫌职务犯罪的人员。条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11天前 5 热度 0评论
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85:不是让你签就必须签!监察笔录的底层保护逻辑 被调查人和家属们,听我说,你们有没有这样一个误区,就是:谈完话,对监委调查同志递过来的笔录不敢细看、不敢改、不敢拒。总觉得办案人员让签就必须签,改内容也怕被认定不配合、态度不好,拒签更怕加重后果。于是你们很多人就稀里糊涂签字,上面写错的事实、遗漏的关键内容全部默认,最后白纸黑字成为后续案件的关键依据,事后是拍疼了大腿也挡不住的追悔莫及,却又无力挽回,徒留下满心遗憾。 新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85条的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14天前 4 热度 0评论
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82条:立案后未被留置,家属陪同谈话并非旁听 被调查人和家属,你们有没有遇到这么一种情况:已经监察立案,但人还没有被留置,没有限制人身自由,监委通知你到指定地点接受谈话。 不少人这个时候心里就会七上八下,不知道要怎么准备,家属能不能跟着去。有的家属接到通知慌作一团,稀里糊涂马上就把人送过去,人送到后心里又完全没底;还有人误以为家属陪着过去,是可以全程旁听谈话的,最后现实和预期落差巨大,内心更加焦虑。 新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82条,核心不是简单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16天前 1 热度 0评论
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77:被监委约谈别慌!这条法定规则,是你的合法护身符 绝大多数被监委约谈人员和家属,容易出现两种极端心态:要么过度恐慌,觉得被谈话就是坏事已定,全程慌乱说错话、乱表态;要么盲目轻视,认为只是普通唠嗑,随意敷衍。 其实监察谈话全程有法定边界,办案机关必须依规操作,普通人也有合法权利,不懂这里面的门道则会白白吃亏、放大风险。 新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七条,核心是规范监察谈话、平衡办案与当事人权益。它的立法初衷很明确:职务违法核查必须严谨公正,杜绝单人办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9天前 1 热度 0评论
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76:亲人被留置,司法移交证据不是免审金牌!家属必存证据审查实操法条 家里有人被监察留置,前期牵扯公安侦查、检察院办案、法院审判的家属,几乎都会陷入这几层无解内耗: 误以为公检法证据天然有效,直接丧失抗辩底气:很多家属看到监察机关拿出经侦审计、法院判决,瞬间崩溃,默认司法机关出具的材料经过多重司法把关,就陷入绝望,主动放弃核查、提异议的机会,总觉得家人案情板上钉钉,无力翻盘。 分不清两类证据规则,不知道“刑事证据要审查、生效判决直接用”:绝大多数家属看不懂76条分层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9天前 1 热度 0评论
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71:如果你在被调查中遭遇了这些,不要沉默——你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71:如果你在被调查中遭遇了这些,不要沉默——你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听我说,被调查人的恐惧是什么?走进留置室的那一刻,你的脑子里可能只有一个念头:他们会怎么对我?会不会挨打?会不会被饿着、不让睡觉、不让看病? 很多被调查人都有这样的恐惧——害怕肉体上的折磨,害怕精神上的摧残,更害怕自己的权益在“被调查”这三个字面前变得无足轻重。于是,你在恐惧中开口,在煎熬中签字,在崩溃中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026-06-21 3 热度 0评论
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70:留有余地的“合理怀疑”——法律给你留了一扇门,你得知道怎么推 听我说,留置家属们,你是否正在经历这样的煎熬——亲人被留置,你翻来覆去想不明白:他们凭什么说他有罪?是不是有一点嫌疑就能留置?是不是只要被调查了人就出不来了? 很多家属活在这种真实的恐惧里,夜不能寐,担心“一旦留置就意味着定罪”。但法律用这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给了你一个非常明确的答案:“证据不足的,不得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” 一个证据不扎实的案子硬塞给检察院,法律是不允许的。这不是高风亮节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026-06-20 3 热度 0评论
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68:在被留置前,请必须知道的保命铁律:什么证据才能真的定你的罪! 很多人被调查后,认知上会出现二个端点,一个端点是觉得只要自己不签字就没事,另一个端点是字签了就事已成定局。在法律上,任何的材料,只要没有经过法律的查证,就不能作为最后定案的根据。 今天我们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——“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”。别让恐惧主导你的判断,搞清楚这个铁律,是你在风暴中站稳脚跟的第一课! 你是不是也会担心,调查过程中你崩溃了,那时说出的不符合事实的话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026-06-19 4 热度 0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