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92条:被通知询问的证人、被害人必看指南 被监察机关通知询问的证人、被害人们,听我说,你们收到监察机关询问通知的那一刻,是不是会感觉到慌张?分不清传唤、讯问和询问,心里忐忑不安,总担心自己被牵连,害怕说错一句话就惹上法律责任,甚至还有人到处找人托关系,反而踩坑。 新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92条明确,监察机关必须先按规定报批,才可以对证人、被害人开展询问。重点记住:询问不等于把你当成被调查人。立法本意只是找你核实案件事实,调取证言,查清案件全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天前 6 热度 0评论
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91:面对监察讯问别只看流程!这条兜底规则才是真正护身符 被调查人和家属们,听我说,对于监察讯问你们有没有只关注讯问签字、录音录像这些显性规则?其实监察讯问还有一套通用隐形合规标准! 你们遭遇变相诱导、疲劳审讯、违规取证,是不是会像温水煮青蛙一样察觉不出问题,但事后反应过来想维权却苦于自己是被调查人,接受的是讯问,觉得无据可依,就此稀里糊涂留下不利笔录,日后追悔莫及。 这新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九十一条是典型的兜底保障性条款。它明确规定,监察讯问不仅要遵守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天前 7 热度 0评论
逐条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90条解读:公职人员与企业老板被讯问,这些权利千万别白白放弃 公职人员、企业老板,听我说,一遇到监察讯问,你们是不是会瞬间感觉慌乱,心里同时又空空的,没有底?那种慌与空的感觉交织,有的是来自于不懂流程、不知自身权利,有的是来自于不敢辩解、不会应答,有的则是担心错过自首、立功的机会,还有的则是怕被不当问话,遗漏申辩,心里的那种委屈讲不出来,无处说理。 监察讯问其实不是无规则审查。新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九十条就是用来规范讯问调查流程的,它的核心是规范公权力,保障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4天前 6 热度 0评论
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89条:亲人被留置,讯问地点有讲究 很多家属得知亲人被留置后,心里总是不免七上八下,到处打听,有一种担心是怕人被带到不明场所接受讯问。 新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八十九条,明确了讯问被管护、被留置人员的法定地点。留置本身就有固定办案场所,把讯问限定在留置场所,既是保障调查工作有序开展,也是从程序上划定办案边界。讯问地点不是可以随意变更的,地点本身就是程序合法性的重要一环,后续笔录证据是否合法有效,讯问地点也是重要审查要素。 被留置、被管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11天前 6 热度 0评论
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88条:面对监察讯问,如何正确理解“如实供述”? 被调查人和家属们,听我说,你们有没有一听到“讯问”两个字,瞬间就慌了,脑子一片空白,不知道哪些话该说、哪些不能说? 有人会走两个极端,要么一味硬扛拒不开口,要么滔滔不绝盲目交代,最后都容易给自己埋下不利后果。很多家属是只能干着急,却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帮到亲人。 新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八十八条,核心讲的是监察机关讯问涉嫌职务犯罪被调查人的法定权限。讯问区别于普通询问,对象已经锁定涉嫌职务犯罪的人员。条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11天前 5 热度 0评论
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87条:初核阶段权益保护必读指南 被调查人和家属们,听我说,你们有没有这样一个误区:认为监委办案只有立案之后,才有正规办案流程和权益保护?初步核实阶段原则上不接触被调查人,如果找去谈话,那也只是简单问话、随便聊聊。于是很多人初核谈话时毫无防备,有的则是出于种种顾虑,不敢核对笔录、不敢手写说明,任由长时间问话的发生,甚至误以为初核这个阶段没有规则约束。如果随口说话、随意签字,一旦留下不利证据,等到正式立案,翻盘补救将非常困难。 新《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12天前 4 热度 0评论
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86:不只是被动问话!监察调查中,你有主动自证的权利 被调查人和家属们,听我说,你们有没有这样一个误区,就是认为:监察调查只能被动回答问话,只能决定是否签字确认笔录。有时候明明觉得口头表述不清、笔录没还原真实情况,却不知道自己可以主动补充说明。硬生生错失了主动陈述、澄清事实的机会,导致有利事实无法留存,事后想补救又没有凭证,白白留下案件隐患。家属们也提不出好办法,感觉无力补救,只能满心遗憾。 这新监察法实施条例86条的核心,是法律赋予被调查人的主动申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13天前 9 热度 0评论
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85:不是让你签就必须签!监察笔录的底层保护逻辑 被调查人和家属们,听我说,你们有没有这样一个误区,就是:谈完话,对监委调查同志递过来的笔录不敢细看、不敢改、不敢拒。总觉得办案人员让签就必须签,改内容也怕被认定不配合、态度不好,拒签更怕加重后果。于是你们很多人就稀里糊涂签字,上面写错的事实、遗漏的关键内容全部默认,最后白纸黑字成为后续案件的关键依据,事后是拍疼了大腿也挡不住的追悔莫及,却又无力挽回,徒留下满心遗憾。 新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85条的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14天前 6 热度 0评论
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82条:立案后未被留置,家属陪同谈话并非旁听 被调查人和家属,你们有没有遇到这么一种情况:已经监察立案,但人还没有被留置,没有限制人身自由,监委通知你到指定地点接受谈话。 不少人这个时候心里就会七上八下,不知道要怎么准备,家属能不能跟着去。有的家属接到通知慌作一团,稀里糊涂马上就把人送过去,人送到后心里又完全没底;还有人误以为家属陪着过去,是可以全程旁听谈话的,最后现实和预期落差巨大,内心更加焦虑。 新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82条,核心不是简单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16天前 1 热度 0评论
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80条逐条解读:被暗中初核不要慌!看懂初步核实底层规则 对于初核,公职人员和家属容易有的二个误区:一个是以为长期没人找自己谈话,就默认线索了结、万事大吉;第二个是一旦被监委突然约谈,瞬间慌乱失措,胡乱应答、被动出错。监察初步核实阶段,本来一般就可以全程不接触本人,暗中核查才是常态,不懂这个规则,很容易错失应对时机,让小隐患发酵升级。 这新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八十条核心逻辑:静默核查、审慎接触、程序闭环。初步核实是线索筛查前置程序,目的是查清线索真伪、固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3天前 2 热度 0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