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监察法第43条:收集证据规则——打造“铁证链”,守护程序正义与企业权益 很多人担心:会不会被逼供?会不会“屈打成招”?我的企业会不会因此垮掉?其实,《监察法》第四十三条不仅是一把精准打击职务违法犯罪的利剑,更是一面守护程序正义、人格尊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坚固盾牌。 1. 收集证据要像“端水大师”:全面 + 客观 不仅要收集“有罪”“罪重”的证据,也要收集“无罪”“罪轻”的证据;实事求是,不加戏、不篡改,矛盾证据必须鉴定真伪、排除疑点。 2. 审查证据要“福尔摩斯”:口供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025-11-16 68 热度 0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