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对调查的最高明策略:优点明显 + 缺点可接受 + 做人有原则 市财政局赵局长被请进谈话室那天,心里沉甸甸的。他知道,纪委关注的是新区那笔三千万元的专项基金,而承建商刘总——他三十年的老同学——正是项目的关键关联方。 调查员姓陈,眼神锐利如刀。 “赵局长,请谈谈你和刘总的关系。” 若按过去的想法,老赵可能会事无巨细、全盘托出,试图用“态度好”换取宽大处理。但这次,他记住了律师的一句话:过度配合,反而显得可疑。 他没有急于解释所有细节,而是略作停顿后沉稳回应: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025-11-19 60 热度 0评论
谁来监督“监督者”?新《监察法》第39条太硬核了!🔥 听我说,“你们有没有想过,监督别人的‘学霸’,自己会不会作弊?”今天咱们就来聊聊新《监察法》里一条“刀刃向内”的神奇规定——第三十九条!它专门解决“谁来监督监督者”这个终极难题。 监察机关权力很大,能调查公职人员。但权力就像匹野马,没缰绳可不行!万一自己人搞“灯下黑”——有案不查、通风报信、甚至办“人情案”,那法律不就成摆设了?这条法规就是给监察机关戴上的“紧箍咒”! 第1. 分权制衡,管线、调查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025-11-12 63 热度 0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