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100条解读:被强制到案时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有突然被强制到案经历的被调查人们,请听我说,你们在突然被强制到案时,脑子是不是一片空白,分不清自己现在是强制到案还是留置,也不清楚时间怎么起算,要求签字时一脸茫然,甚至遭遇连续传唤变相限制人身自由,事后想要说理时,手里却没有什么依据,从而陷入到被动无助的局面。 这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100条,核心就是讲清楚:强制到案只是把人带到谈话场所接受调查,不等于留置。法律专门划定时间、文书、间隔的硬性边界,就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18小时前 13 热度 0评论
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87条:初核阶段权益保护必读指南 被调查人和家属们,听我说,你们有没有这样一个误区:认为监委办案只有立案之后,才有正规办案流程和权益保护?初步核实阶段原则上不接触被调查人,如果找去谈话,那也只是简单问话、随便聊聊。于是很多人初核谈话时毫无防备,有的则是出于种种顾虑,不敢核对笔录、不敢手写说明,任由长时间问话的发生,甚至误以为初核这个阶段没有规则约束。如果随口说话、随意签字,一旦留下不利证据,等到正式立案,翻盘补救将非常困难。 新《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18天前 16 热度 0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