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监委办案能“顺手”查B监委的人吗?新条例第53条详解 A监委在查一个案子,突然发现B监委管的一个干部也有问题——能顺手一起查了吗?这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53条给说明白了:不行!必须商请有管理权限的监察机关立案。 你是不是也担心过:万一别的单位在查案,顺带牵扯出我的一点问题,他们会不会‘顺手把我给办了’?这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53条就是你的‘护身符’:没有管理权限,再大的监委也不能直接对你立案。必须先客客气气地‘商请’你的主管监委,提供证据去由你的主管单位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026-06-04 9 热度 0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