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61:异地监委突然找你?别慌,先问他要这两份函! “监察协作不是‘兄弟帮忙’,而是‘按函办事’。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61条,就是跨区域调查的‘通关文牒’” 很多公职人员朋友最怕什么?怕外地监委毫无征兆地出现在单位或家里,怕本地监委“莫名其妙”配合外地对自己动手。那种“跨省协作、无人能挡”的失控感,让人心里没底。 这第61条直接告诉我们:别怕,异地办案必须走正规函件,而且涉及到你——如果协助地监委本来就有权管你(比如你归他们管辖),那还要按你管理权限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026-06-16 6 热度 0评论
逐条解读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51条:监委能把案子“踢”给外地?别慌,有3条红线在卡 你听说案件可能被“指定”到别的区县查,就觉得要被“异地办案”了?听我说,新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51条要告诉你:指定管辖不是随意“踢皮球”,每一手都有严格审批和备案。规则越细,你越安全。 你是不是也担心过:会不会因为得罪了本地领导,案子就被“指定”到一个不熟悉的地方去?或者同一个线索,几个监委互相推诿?这新《监察法实施条例》第51条直接堵住这两条路:上级指定管辖,必须为了“公正”或者解决“争议”,而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026-06-03 6 热度 0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