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监察机关‘误伤’怎么办?新《监察法》第69条给你撑腰! 新监察法第六十九条,正是那把悬于监察机关头顶的“正义之尺”,它为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、利害关系人,开辟了一条明确的权利救济通道。 请你试想一下:如果你被调查,但法定的留置期限已满,却不释放,也不变更措施,你是否会感到无助?如果你的合法财产被超范围查封、冻结,甚至被办案人员挪用、私分,你的合法权益应该如何保障?如果一家正常经营的企业,因调查人员滥用职权而被不当干扰,这份损失又该由谁负责?——权力一旦失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025-12-22 6 热度 1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