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委办案却用公安手续?揭秘“代持留置对象”的隐蔽程序陷阱与应对策略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?明明是监委在办的案子,突然换成了公安机关的手续,给安上“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”或者“诈骗”的罪名,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把人控制起来;明明说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了,但卷宗迟迟不移交,律师想阅卷却被告知“材料还没齐”。 这就是近年来职务案件实务中很受关注的问题——代持留置现象。 留置期限快到了?换个公安手续继续关。 案件定性有分歧?先把人移到检察院“挂着”。 身份特殊不好办?借个程序 职务犯罪 江建律师 2026-07-01 5 热度 0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