🔥监察法“一案双查”来了!办错案不仅直接责任人担责,领导也跑不了!

新《监察法》第70条确立了“一案双查”机制——既查直接办案人员,也查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,构建起双向追责、终身负责的刚性框架。 调查结束后发现立案基础薄弱甚至造假,说明初核环节存在严重问题。 如程序违法、事实认定错误,导致案件结果偏差或引发负面社会影响。 包括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等严重违法行为。 对违法违纪行为承担个人责任。 未履行审核把关或监督管理职责的领导干部,同样被严肃问责。 终身追究: